关于公布《安远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》的说明
2017-09-30 15:09:00
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,根据《关于印发安远县推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安府办字〔2017〕96号)精神,按照权责法定、简政放权、权责一致、透明规范原则,县编委办组织各乡镇对乡镇权责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编制,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,共计保留134项行政权力,现将我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,接受社会监督。
安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9月30日